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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回应96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2016-01-21 来源:中青网 编辑:王叶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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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篇题为“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1·19碎尸案’成悬案”的文章在网络迅速发酵。文章提到,南大碎尸案已经发生20年,过了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已成为“悬案”。对于这种说法,公安部刑侦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该案将永远追查到底。

  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时,已被切成了1000多块,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

公安部,南大碎尸案,

  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物力来侦破此案。该案社会关注度极高,网上经常出现相关的帖子。但到目前为止,20年过去了,此案尚未告破。

  1月19日,网上一则帖子引发网友关注。按照文中说法,南大碎尸案已经过去整整20年,在我国,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该网文称,如今20年已过,该案与国外多宗有名的凶杀案一样,成为了悬案。

  记者了解到,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上确有20年追诉期的规定,该案已经过了20年,是不是已经过了追诉期?这是不是也意味着,凶手从此可以逍遥法外?更多网友则表示,南大碎尸案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极端残忍,警方应该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

  公安部称不受时效限制追查到底

  针对网传说法,20日下午近5点,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博发布微博回应称——

  今天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在传“南大碎尸案”因20年未破成悬案。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这条微博还附带一段文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和法院受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追诉时效限制。

  通俗地讲,杀人后将尸体藏匿,公安机关不知道有凶杀案发生因而没有立案,才适用20年追诉时效。明显此案并不在此限,即使40年后查到凶手,一样要绳之以法。

  昨天(20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南大碎尸案虽然已经过了20年,但警方从未放弃侦查。

  专家

  不能片面理解

  20年追诉时效

  就诉讼时效的问题,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主任、江苏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张志华介绍,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不过,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另外,刑法88条规定,如果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并锁定嫌疑人,嫌疑人出逃以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便不存在“追诉期限”过期一说。单纯以时间限制来确定“不再追诉”的说法太过片面。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专家也谈到表示,南大“1?19”案凶手作案手段残忍、案情恶劣,嫌疑人出逃以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在确定犯罪嫌疑人后,相关部门可通过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方式,继续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08年互联网上突现一个帖子,发帖者猜测了凶案嫌疑人的杀人动机及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摹了杀人过程。该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网友认为,发帖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知情者。

公安部,南大碎尸案,

  当年血案 南大女生被碎尸千余块

  这起案件至今还在张小姐的心理上留有阴影。

  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晰地记得,那件红色的血淋淋的上衣在学校橱窗展示的情景——这是当时警方在征集案件线索。案发后,几乎所有的女生夜里都不敢出门。

  “实在太恐怖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神里还带了丝恐慌。

  确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凶手的残忍程度让人发指。

  据称,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割成了1000多块,还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了一下,随后,又很仔细地叠好死者的衣服,把尸块分装在多个行李包里,丢弃在南京闹市区的多个地段。

  1996年1月19日清晨,受害者的尸块被陆续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市。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但是,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在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

  就这样12年过去了,虽然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

  发帖者猜测

  音乐是凶手和死者沟通媒介?

  2008年6月19日21时49分,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现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

  “黑弥撒”首先声称,“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

  之后,“黑弥撒”对这起案件的行凶者进行了大胆猜测: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1000多块,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码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

  帖子的核心处还不在于此。在“黑弥撒”看来,对于这个受害女生来说,要想认识凶手,并放下戒心和凶手单独接触,需要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他们的共同爱好。

  那么,这个让他们能够沟通的“媒介”是什么呢?

  “黑弥撒”想到了打口碟。这种以废塑料名义被进口到国内的国外正版碟因为上面被打了个口子而得名。

  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等音乐。“黑弥撒”就从这类音乐入手,描述了死者和凶手相识的过程——

  “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时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此时,犯罪嫌疑人出现了,并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便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之后,被害人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

  杀人动机源于心理阴影?

  如此浪漫的相遇怎么会换来一场悲剧?“黑弥撒”也给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

  “也许是她的外表、气质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孩永远留在身边,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

  于是,在“黑弥撒”的设想中,凶手向被害人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网友判断

  发帖者就是凶案嫌犯

  “黑弥撒”的帖子发于6月19日晚上。20日下午,一位名叫“很多的”网友对“黑弥撒”的帖子进行了一番分析。

  “很多的”说:“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主!"黑弥撒"的文章条理清楚、注重细节,表明其"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并且"细致、有很强的观察力和记忆力"。”

  “很多的”用心理学方法分析,认为“黑弥撒”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跟帖中,也有很多网友认为,“黑弥撒”只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分析此案。

  发帖者回应

  发帖为吸引高手探讨此案

  对这些怀疑、猜测,“黑弥撒”在网上笑对质疑。为了表示坦荡,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QQ号,称欢迎网友与自己交流。昨天下午,记者与“黑弥撒”在网上做了交谈。

  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6岁,南京人。

  和一些网友猜测的一样,他称自己是学法律出身,现在银行任职。

  “1996年,我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来说就可以排除我作案的嫌疑了吧?”

  “黑弥撒”说,自己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始于2006年,而途径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几个帖子。

  而此次发帖的初衷,“是借这个帖引起更多人对此案关注,吸引高手进来一同探讨,但这么多人怀疑我倒是没有想到的。”警方重视

  将对帖子线索进行分析

  昨天,记者和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侦大队取得了联系。刑侦大队的有关负责人浏览了所有的帖子后告诉记者,他们将组织人力对帖子所提供的一些线索作进一步的分析,他们对网友的热情表示感谢。

  同时,他们也强调,警方对此案的侦破也从未放弃过。

  而“黑弥撒”对警方的关注很是欣慰,他表示,如有可能自己很希望能和办案的警官沟通,更全面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助警方早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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