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公厕强奸幼女被捕 法院判决6年监禁
导读:45岁男子赵某大白天在闹市区公厕解手时,以帮7岁幼女洗手为由将其拉入男厕实施强奸。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年。
赵某明知被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实施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赵某明知被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实施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