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公厕强奸幼女被捕 法院判决6年监禁
导读:45岁男子赵某大白天在闹市区公厕解手时,以帮7岁幼女洗手为由将其拉入男厕实施强奸。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年。
事发后,受害人家长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对案发时出入公厕的近千名男性进行了一一排查,找出4名可疑男子,最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赵某,并于同年3月1日,在赵某柳州的住处将其抓获。
事发后,受害人家长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对案发时出入公厕的近千名男性进行了一一排查,找出4名可疑男子,最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赵某,并于同年3月1日,在赵某柳州的住处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