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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87万给女方买房买车 女友却拿着钱和别人结了

2015-11-25 来源:今日头条 编辑:李树柳 阅读量:

       最近,海口一家法院审理了一桩案件,海口一男子为前女友花了187万买房买车,没想到女友却拿着钱嫁给了别人。

  小编推测男方的心里是这样的...我花187万为她买房买车,最后她却拿着钱和别人结了婚......

  男子花187多万给女方买车买房,女方嫁给了别人不还彩礼。

  32岁的林晓雯(化名)和33岁周成晖(化名)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一起同居了5年,在两人交往期间,男方母亲高文霞(化名)曾独自出资160万元,以周成晖和林晓雯的名义,购买了一套150余平米的房产,还花费27余万元为林晓雯购买了一辆小轿车,林晓雯仅支付1万元定金。

  但是没想两人2013年双方分手,林晓雯于2014年9月与他人结婚。为此,周成晖及母亲曾多次向林晓雯主张返还登记至林晓雯名下的房产、车辆等彩礼。林晓雯曾经允诺:“我们结不成婚,我会返还所有东西给你们”,但一直未予返还。

  女方称房产、车辆是赠与并非彩礼

  林晓雯认为,她与周成晖及高文霞自2008年至2013年一直生活在一起,虽然生活多达5年,但周成晖从未向她表示过结婚的意愿,双方父母也没有见过面。

  所以她认为将涉案房产和车辆称为彩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房屋及车辆原系高文霞赠与林晓雯与周成晖双方的财产,属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女方应退还房产和车

  法院认为,高文霞对购房购车的出资是出于对周成晖与林晓雯将来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给付,应认定为彩礼,属于婚约财产性质。

  因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林晓雯于2014年9月与他人结婚,因此两原告请求返还给付的婚约财产,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所以,法院判决房产归周成晖所有,小轿车归高文霞所有。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男女朋友在结婚或是谈及结婚之前还是尽量不要送彩礼,免得之后产生争议。不过小编相信,大多数人分手之后还是会把彩礼之类的东西归还的 。

  网友评论:

  @火星网友:这就对啦,判的好!

  @tangtang:我是女人,但支持法院判决,有点骨气好不好,离开也不要难道任何东西。

  @外星和尚:女人付出5年的青春怎么算,渣男!@千万里:法院是对的!

  @1565888:女的结婚,难道没结婚,明显过错方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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