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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约女朋友开房 并叫来两朋友“共享”

2015-11-27 来源:东北网 编辑:王亚军 阅读量:

  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聚众淫乱案件,这名“共享”女友的男子孙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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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介绍,2014年,出生于1998年的女孩小芸经人介绍,与大她4岁的孙某相识。

  2014年11月20日,孙某通过QQ与小芸联系,并约定当晚在镇江新区某酒店开房发生性关系。

  当晚,孙某登记入住后,遂将与小芸相约开房的情况告知朋友田某和李某,言明对方均可与小芸发生性关系。

  当晚10时许,小芸依约来到酒店房间,发现不只孙某一人,但没有离开。

  孙某、田某和李某按约定顺序先后与小芸发生了性关系。发生关系时,其他两人均在房间内。

  事后,小芸父亲发现女儿精神恍惚,询问得知小芸与孙某发生性关系,以为女儿和孙某谈朋友,便没在意,将小芸送至医院检查。小芸经诊断是患上了抑郁症。

  后小芸在父母的一再追问下,将与孙某、田某和李某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全部告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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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下旬,小芸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一星期后,孙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组织田某、李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在酒店先后与小芸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他犯罪以后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综合本案量刑情节遂故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田某、李某也因聚众淫乱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化姓)

  相关报道:男子约朋友“共享”女友 按约定顺序发生关系被识破女方自杀

  据台媒报道,新北市一名30岁女子在三重某家汽车旅馆烧炭自杀亡,家属在她手机的LINE看到“为什么要叫你朋友强暴我”对话记录,发现女子遭周姓男友设局给友人性侵,一问之下发现真有其事,立刻报警。

  新北地检署27日依乘机性交未遂及乘机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杀罪嫌起诉2男,最高判10年以上重刑。

  起诉内容指出,女子5月投宿三重一家汽车旅馆,隔天被人发现在房内烧炭身亡,家属认为死者生前很乐观,怀疑死因不单纯,查看手机LINE对话纪录,发现女儿的周姓男友设局让她被邱姓好友性侵。

  周男在家属质问之下坦承有此事。

  检警调查发现,周姓、邱姓2男曾提议交换性伴侣,于是邱在3月约女友到房间,骗她洗澡后不要开灯,藉机让周性侵,但女当场被识破,事后邱男极力安抚才没曝光。

  但到了4月,周、邱2人又想起交换性伴侣的约定,这次换周男同意让邱性侵自己女友,还先确认女友是否醉到不醒人事了。

  没想到被害人遭性侵时突然惊醒,发现在她身上的人不是男友,当场痛哭失声,企图割腕自杀,1个月后仍想不开到家汽车旅烧炭寻短见。

  周男很后悔到案坦承犯行,邱男不认罪辩称只有趴在女子身上,没有性侵。

  新北地检署不采信邱辩词,27日依乘机性交未遂及乘机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杀罪嫌起诉2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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