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奇葩证明”年底前拿出解决办法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知论20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年底前将对社会上诟病的“奇葩证明”拿出解决办法并实施。
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通知》。
吴知论说,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应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将探索实行“承诺+监管”的办法,进一步减少各类证明材料。
他表示,要求各部门梳理一下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盘点那些“无法自证的清白”
导语:继一张“你妈是你妈”的证明被李克强总理点名并评论为 “办个事怎么就那么难”之后,我国各地“奇葩证明”纷纷被网友曝光吐槽。今日,又有“女子买房时被要求证明结婚前未婚”的新闻曝出。经小编一番搜罗,原来在现实中,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证明”还真不在少数,让人直呼生活如此不易,跑腿无处不在。

1、出境旅游 要求出具母子关系证明
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却被要求出具陈先生和紧急联络人的母子关系证明。陈先生早已落户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上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头疼之际,有人给陈先生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个证明。先不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恼火。最后这一难题的解决,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
2、市民迁户口,要证明“你爸是你爸”
50多岁的西安市民刘先生因为单位房子拆迁,在为自己办理户口迁移时就遭遇了奇葩证明。西安市范围内迁移,转入转出地又都在高新区,没想到派出所听刘先生说要和父亲迁到一块,让他去办父子关系证明。为了证明“我爸是我爸”,刘先生不仅请91岁的老父亲回原单位开证明,还四处奔波,从1963年父亲的干部履历表中找到他是他爸儿子的“蛛丝马迹”。
3、找工作,要开品行端正证明
据《新京报》报道,去年郑州市多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吐槽说,来社区开各类奇葩证明的太多了,比如人品证明。开这类证明的多是准备应聘保安、内勤等工作的,此外各种司法、教师考试也要求开具品行良好证明。事实上,河南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上,在报名条件中就要求报名者“品行良好”。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 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也要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兑换残币,要看孙女“撕钱”证明
57岁的张安在家负责带孙女,2014年的一天中午,张安在厨房忙做饭时,孙女拿起客厅茶几上的几张百元大钞叠着玩。待张安端着饭出来,桌上已是一堆“红纸片”。张安戴着老花镜一点一点地将钱拼起来,但还是缺了几块,于是去银行兑换残币。
“想着能兑换多少就兑换多少,可银行非得让我去社区开个证明,证明这钱就是我孙女撕的。”张安说,他找到社区,工作人员说这根本就没法开,他们也没亲眼看见钱是不是孙女撕烂的。
5、自愿引产,要开“社区同意”证明
“我要去医院做引产手术,但医院让找社区开个证明。”2014年,郑州女子陈风(化名)来到金色港湾社区居委会,要求社区工作人员给她开个同意引产手术的证明。社区办事员张萍听完后很诧异:“做引产手术不是自己愿意就能做吗?为啥还要让社区同意呢?”
对此,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工作人员解释,年满20周岁、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计生机构出具的证明,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6、老人欲领异地社保 被要求证明自己活着
“证明一个大活人健在,要盖好几个章,真是把我老腿都跑断了!”张大爷很生气。他说,妻子黄阿婆原来在邵武市工作,社保地就在邵武市。退休后,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张大爷寄一张证明黄阿婆还活着的“健在证明”,才有资格领取社保金。张大爷想不通,异地社保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一个大活人活着,有什么好证明的呢?
7、车在大风中被树木刮伤,理赔要出示“风力证明”
据《山东商报》报道,陕西咸阳一位市民的车辆在一起大风中被树木刮到,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告知需开具“风力气象证明”,这位市民到气象局开证明,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收取600元的费用。他质疑收费依据,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是为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如果你觉得600元贵,咱们可以再商量。”
8、补办骨灰存放证,殡仪馆让开“遗失证明”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有次南宁新竹路社区居民到居委会办事处,要求开具一张“骨灰存放证遗失证明”。在沟通之下,该居民吐露了心中的难处,该张骨灰证遗失证明是他为自己的前妻开的。他前妻离世后,骨灰一直保存在殡仪馆,但最近他不小心弄丢了该张骨灰存放证,于是他想请殡仪馆再给他重新办理一张,可殡仪馆要求他出具遗失证明才能帮忙办理,于是他只好求助于社区。
9、应聘幼儿园校车司机,要开不喝酒证明
据《大河报》报道,郑州汝河路办事处金京花苑社区副主任张女士说,有一次,一名男子来到社区要开一个不喝酒证明,让张女士哭笑不得。原来,这名男子应聘了幼儿园校车司机的工作,幼儿园要求校车司机必须平时没有喝酒的习惯,并要求他到所在的社区开具这样的证明。

10、买房,被要求证明“结婚前未婚”
张小姐户口设在太湖县,2013年10月在安庆开发区买了一间预售屋,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安庆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要求,前往太湖县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
张小姐今年3月入住新房,担保公司通知她办房产证,并告知如未婚,需再开具一份时间截至当时的未婚证明,如已婚带结婚证前来即可。为避免奔波之苦,张小姐便和男友领了结婚证。
没想到张小姐5月7日下午接到担保公司开发区营业部通知,说办房产证的资料已转到营业部,要她来签字,不仅要带结婚证等证件,还需开具2013年10月至今年3月间未婚证明,以证明她在买房至结婚期间未婚。
网友观点:
@高福生:让“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寿中正寝,打破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权限设置,让公民基本情况实现共享,固然是首选之策。但要“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实至名归、高效优质,则需各级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主动“削权”、“割肉”。
@朱四倍: 在民众对政府和公务员提出更高监管和服务要求的社会背景下,一方面要通过制度约束权力,另一方面,也要激发公务员群体的责任和服务意识,才能接招和回应总理的要求。
@李炳孝:应该加大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从严从实管好人,对那些人为“设卡添堵”的单位和公职人员,应该及时曝光并从严从重查处。只有办事机构不再瞎折腾,办事人员的素质提升了、效率提高了,才不会出现“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样的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