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发表 价格由市场决定

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至7种类,具体项目由约100种减至20种,力度之大可见一斑。今后,在定价目录之外的,要确保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在目录之内的,要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大力加强成本监审,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轨道上运行。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价格改革进一步提速。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
同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围绕价格改革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石油天然气——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根据《意见》,我国将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在上海建立了天然气交易中心;页岩气、煤制气价格已经放开,放开价格的气量占到40%;大用户直接交易也在有序推进。
胡祖才表示,由于当前我国中低收入群体还比较多,解决居民用气交叉补贴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审慎推进。
医疗服务——提升质量保障民生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制定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透露,目前,这份指导意见的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最终方案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印发。
“下一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调放结合,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价格形成的机制。”许昆林表示,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要及时放开价格来促进竞争,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改革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政府定价——规范流程公开成本
《意见》明确,对于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推进成本公开,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总之,要通过规范政府定价的行为,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另一方面,要规范定价行为和程序,对于保留的不到3%的极少数的定价品种,政府制定价格也要尽可能适应市场变化,尽量少定具体价格,尽可能制定一些办法和规则,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自主权。在定价程序上,要让公众更多参与,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和专家论证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价格监管——合理引导惩戒失信
随着《意见》实施,我国价格改革的步子迈得更大,价格改革涉及的领域将更广泛。不少人担心,价格放开了,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否会陷入“放则乱、乱则收、收则死”的怪圈?
张汉东表示,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作为公众目标,不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