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定居英国吃"低保" 拒养老父两次被驳回
1982年9月,老陈与前妻李某生育一女小丽。

1992年6月,两人离婚,小丽由李某抚养成人。
老陈称,2001年9月至今,女儿仅在2009年探望过他两次。
现在他每月有退休金2600元,患有肛瘘疾病。
据他了解,女儿小丽每月收入16000元左右。
老陈认为,小丽作为其婚生女应对其负赡养义务,起诉到渝中区法院,要求小丽每月支付赡养费2500元,每年探望一次,每月电话问候一次。
小丽辩称,老陈每月固定退休工资已超过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自己现定居英国,无固定工作,靠领取政府保障金生活,不同意支付赡养费,也不同意每年探望一次和每月电话问候一次。
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院认为,原告年事已高且患有疾病,仅靠现有收入维持生活确有一定困难,其要求被告小丽支付赡养费的理由正当,但考虑到原告老陈有退休金及被告收入情况,一审判决小丽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每年探望一次父亲。
近日,市五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称,小丽作为女儿,对老陈赡养义务系法定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延伸阅读:拒养老父,儿子竟然假离婚
近日,即墨法院开展了第二季“暖冬”行动,对“老赖”集中执行。执行法官在途中向记者讲述了前不久刚执行的一起关于赡养费的案例,一名男子为了逃避赡养老父的义务,居然和妻子办了假离婚。
家住灵山镇的孙老汉已经80多岁,体弱多病,其膝下有4个儿子,孙老先生跟着大儿子生活,另外三个儿子则对他不管不问。

老大家住农村,经济条件并不好,孙老先生要求另外三个儿子贴补生活费,履行赡养义务,三个儿子却置之不理,孙老汉一怒将他们告上法庭。
“四个儿子都生活在农村,被告的三个儿子经济条件也不高,但这不能作为拒绝赡养老人的借口。不能担负赡养费,把老人接到家里照顾总可以吧?但这三个儿子完全不管老父亲的事。 ”执行法官说。
即墨法院审理后判决,自2014年3月起,三人每人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400元,于每年的6月1日前、12月1日前分两次付清,并平分老人的医药费。
三个儿子提起上诉,市中院在2015年1月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其中一个儿子孙某拒不缴纳赡养费,即墨法院的法官多次找他,他都避而不见,为了规避执行,孙某还办了“离婚”!
今年1月27日凌晨,趁孙某在家睡觉,即墨法院执行二庭的法官做好充分准备,带着开锁师傅来到孙某家清欠。
在大门外,执行法官喊话表明身份和来意,但任凭怎么敲门,孙某就是不肯开。
在多次喊话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强制开门,冲入家中将孙某堵在被窝里。
这时执行法官发现,已经离婚的妻子仍和孙某生活在一起,她见到法官后依然抗拒执行,还追出来大喊大叫,并辱骂同行的公公孙老汉。
经了解,孙某和妻子虽然办理了离婚证明,但两人并非真的要离婚,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缴纳对老人的赡养费。
当天,无论执行法官如何做工作,孙某就是坚称一分钱不拿。随即执行法官将孙某行政拘留,当晚亲戚补缴了相应的赡养费,孙某才被释放出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