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被发现贼人直接掐脖 女子"装死"逃过一劫
刘某在盗窃时被女主人张某发现,用砖头将张某“掐晕”,他逃跑时偷走了钱包和手机。

为了防止张某追来,他还将张某的鞋和袜子脱下来。
没想到,仅过了一天,刘某就被抓获归案。
经审查,平原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23日对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批准逮捕。这是1月7日,记者从平原县人民检察院获得的信息。
2015年10月8日,平原县某镇的刘某来到县城转悠“踩点”。
他来到一户平房院子前,直接从大门走进去偷东西。屋内沙发上有个黑色包,还有一个女的在床上躺着,刘某假装走错后便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刘某翻墙进院子,大门外传来了停放电动车的声音。刘某赶紧钻到院子东南角的一个小屋里藏身。
女主人张某回到家,把手机充上电,洗完衣服把洗衣水倒在了小屋的地漏里,可就在起身抬头的时候,透过小屋的玻璃窗她看见了门后的刘某。
张某转身便想出去喊人,但刘某紧跟着抓住了她。刘某左手捂住张某的嘴,右手搂住她的脖子,将她推倒在地。

张某还想挣扎,刘某一手按着她的头,一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朝她砸来。张某不甘束手就擒,被砸了几下后,把砖头从刘某手中夺了下来。
见张某反抗,刘某立刻骑压到张某身上,开始掐她的脖子。张某见刘某的力度越来越大,心下慌乱,怕进一步激怒他,便假装被掐晕不再反抗。
见张某“晕厥”过去,刘某跑到客厅里,从沙发上拿起钱包和手机便夺门而去。走到张某身边时,刘某把张某一只脚上的鞋袜脱了下来,将鞋扔在了院子里,带着袜子跑出了大门。
逃跑的路上,刘某从偷的钱包里翻出200多元钱,把手机转手卖了100元钱。可没想到仅隔一天,在快餐店就餐的刘某便被抓获。
据了解,2006年至2014年间,刘某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因盗窃一次被劳教,两次被拘役,2015年2月份刚被释放。
审讯阶段,刘某对自己用砖头打伤张某并拿走其钱包和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查,平原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23日对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链接】刘某构成抢劫罪
本案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入户)采用暴力手段夺取他人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持枪抢劫等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