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办理拟向黑户开放 超生落户不用先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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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全国无户口人员的数量超过1300万,他们通常被社会称为“黑户”。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万海远去年所做的“黑户”群体生存状态调查,造成黑户的主要原因是不符合政策超生、未婚生育、没有主动上报户口和毕业迁移证丢失等。
因没有户口,多数黑户无法正常接受教育、丧失了工作机会,享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随着实名制普及,他们难以乘坐火车飞机、不能到正规医院看病,连在外住宿也成问题。
近日,公安部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扩大)会议,其中研究无户口人员的落户工作成为议题之一,会议提出要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问题,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法权益等。
虽然具体方案尚未发布,但释放出大门将启的信号。现在,全国多地放开超生落户,并与计生罚款脱钩,一纸户口开始向本位“回归”。

捆绑 计生部门用户口搭便车
公安部日前发布消息称,对于无户口人员落户的问题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解决,分类实施相关政策。
户口到底有多重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清楚户口人数是了解国情的重要方面,如果有1000多万人的相关信息都没被了解,很可能会影响高层相关决策;而对于个人来说,户口则是多数人享受教育、医疗、出行等的通行证。
一组抽样调查得到的数据显示,除大学毕业生由于户口档案接续而导致的黑户外,其他原因导致的黑户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文盲或完全没接受过正规教育的比例高达44.2%,小学教育程度的达30.7%以上。
据调查,不符合政策超生造成的“黑户”数量占总数超50%。这背后的逻辑是,在很多地方和基层的实践中,户口登记和计生政策被捆绑在一起,如果没有准生证或不预先缴纳社会抚养费,户口登记的大门将就此关闭。
据此前媒体报道,根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国至少有20个省(市、自治区)有明确的规定或案例,上户口必须出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其中北京、上海、辽宁、四川、河南、湖北等省市在户籍办理制度上明确规定,将计生与户籍挂钩。

日前有媒体报道,当事人沈博伦和吴霞今年6月生下女儿,但两人已在吴霞怀孕期间和平分手,未婚的他们无法提供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的结婚证,相反,非婚生育违反了当地计划生育条例,他们需要出具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
最终,在孩子出生前,这对曾经的情侣在网上发起一个名为“筹罚款,给一个上不了户口的新生儿”的众筹项目,筹钱为女儿缴纳办理户口的43910元罚款。
由于现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授权各省制定,各地征收标准弹性很大,出现了征收3至10倍不等的差异。少的两三万元,多则要80余万。
松动 多地超生落户不用先挨罚
今年7月,广东全面放开入户政策,并且重申新生儿及往年出生未入户的新生儿办理入户时,无须出具计生证明(含超生及非婚生育)。
从12月1日起,大连市公安局对全市无户口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在对相关人员的情况进行核实后,将依法规、文件进行常住户口登记。
大连市某基层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由于通知刚刚下发,所以暂时不清楚具体操作程序如何,但从今年10月起,即使是二孩公安机关也可以无条件上户口,而在此前,超生的孩子不能办理户口登记。“全面二孩”政策就是在这个月正式明了。

记者调查发现,过去先交罚款后上户口的做法正在发生变化。此前有媒体统计,我国13个省区市已明确提出,凭出生医学证明可落户,不以缴纳社会抚养费为前提。
南昌市一名户政工作人员表示,从去年开始,不管是第几胎都可以直接上户口,“我们的工作就是要给孩子一个身份,户口是对身份的管理,不能承载太多社会管理功能,对超计划生育的管理不应该到我们这里搭车。”
福建省公安厅提供的材料显示,福建省政府于2008年、2011年、2012年多次强调“办理户口登记不得把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等。据统计,从2008年以来,福建共解决了历年出生未落户儿童落户数10万人。
福建省某县人口计生局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公安机关会给超生的孩子上户口,但派出所的户籍信息共享后,计生部门会跟进收取社会抚养费。
近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布,条例送审稿中提出统一征收标准,限制自由裁量权,拟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比各地现行标准和统一后标准,各地超生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用将普遍减少。(本组稿件中人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