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洗白 任重而道远
“洗白”恰逢其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黑户“洗白”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化中国的必然要求。李长安直言,“黑户”产生的根源之一就是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被很好地执行与遵守,“单从我国法律规定而言,是不应该存在‘黑户’的”。

根据1958年开始实施的户口登记条例,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1988年,公安部、原国家计生委也联合下文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禁止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但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地方部门仍将“超生罚款”等与“新生儿入户”相捆绑,使得一些经济困难、交不起罚款的超生家庭,无法给孩子上户口,形成“黑户”。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安部的会议再次明确指出,依法登记户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李长安认为,这是在强调国家的法律权威,各级部门都应明确,法律规定的公民权益必须无条件落实,“重申相关法规,也能为后续解决‘黑户’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扫清障碍”。

除了强调法治外,李长安觉得,解决“黑户”问题也是体现国家人文关怀、彰显执政为民的有力举措。一个人没有户口,就没有社会保障,不仅无法正常享受教育、医疗等资源,在“实名制”普及的今天,甚至都无法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为‘黑户’们解决户口问题,也是给他们带来理应享有的权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王忠武强调,解决数量庞大的“黑户”问题,更有利于摸清实际人口底数,便于国家决策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可谓刻不容缓。
在李长安看来,公安部此时提出解决“黑户”问题,与近期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有关。“独生子女政策的终结,意味着中国人口的计生政策即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李长安指出,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预计今后在计生层面发生的超生问题将急剧减少,意味着新增“黑户”概率会很低。因此,在确保“黑户”不继续增长的同时,开始重点解决以往存量的“黑户”,是恰逢其时。
需多部门联动
虽然公安部此次会议明确了要区别情况、分类解决,分类实施相关政策的工作思路,但如何解决“黑户”问题的具体政策目前还未出台,王忠武预见到,这将会是一个长期且繁琐的过程。其实对于应如何为“黑户”落户,王忠武觉得过程说起来不算复杂,国家可以通过发布相应的细则和公告,同意有“黑户”的家庭前往当地公安及计生部门申请户口,相关部门在对申报家庭进行一系列调查核实并确认后,就可为其办理合法的户籍证明。

“这种落户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有任何附加条件。”王忠武强调,此次“黑户”问题能否真正解决的关键,就在于各地能否贯彻落实相应法规。
记者注意到,此前一些地方政府已对此作出了规范。2008年,福建省明确规定了超生婴儿要无条件进行户口登记。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则从2013年开始,打破与计划生育政策挂钩的限制,针对普通家庭的“黑户”孩子,只要能通过DNA鉴定,确定亲子关系,就可补办户口。
今年4月1日,江西省南昌市开始执行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的新政。7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计委联合印发通知,重申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这些地方的做法值得推广。各地应积极整改此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违规行为。”李长安指出,解决“黑户”问题除了各地方政府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国家顶层工作,杜绝“土政策”外,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也必不可少。

解决“黑户”不单是户籍部门的责任,工作中会涉及到社保部门、计生部门、医院、公安等多部门参与。李长安建议,各部门间应尽快建立信息联网共享与联动配合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的合力配合,尽快摸清各地实际“黑户”情况,督促和引导他们完成落户。“这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工作,难免有部门会出现推诿或不积极的情况。”李长安希望国家能出台顶层制度,同时在必要时成立专门的工作督导小组,对各地方部门的工作进行规范引导与监督,同时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部门进行问责惩处。
任重道远
对于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出的1300万“黑户”,王忠武直言,实际数量只会多,不会少。因此,如何全面掌握“黑户”信息,也成为了解决工作中一项耗费精力的大难题。

“如果能够让这些‘黑户’主动走出来申请落户,将极大缩减工作的难度与时间。”王忠武表示,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的宣传一定要全面到位,在结合“不附加条件,直接落户”的法律解读基础上,要讲明“黑户”给个人及国家带来的实际困扰与难题以及此次改革的目标与决心。偏远地区“黑户”众多,有必要进行专门的宣传推广。
不过,王忠武坦言,如果只靠宣传,政策不加以完善,想让“黑户”们主动走出来,恐怕还是很难。王忠武口中的政策主要指社会抚养费制度。“这项制度是国家对超生的行政性收费。”王忠武介绍,当前的“黑户”绝大多数都是父母为逃避缴纳这一费用而造成的,此次治理虽然能够无条件地为他们解决户口,但后续的缴费问题显然也关系着“黑户”们主动“洗白”的积极性。
“维护人权固然重要,但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样重要。”在是否应在落户后对超生的“黑户”家庭追加后续处罚的问题上,王忠武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毕竟这些家庭以前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需要承担的责任还是应该承担,否则将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但王忠武认为,处罚方式可以依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比如可以让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条件允许的,可以依然选择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过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罚款力度应相应减小;对于那些条件确实困难的家庭,在经过核准后,可以考虑免于经济处罚,但可要求其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担任义工、志愿者等方式来填补。
王忠武觉得,可借此次解决“黑户”问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抚养费制度,比如将解决“存留黑户”的社会抚养费问题进行专项规定,这样既便于后续治理活动的开展,也能提供法律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公示及使用流向披露,打消民众疑虑。
“我认为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社会抚养费的数额应大幅降低,直至在合适的时机予以取消。”王忠武说。

在李长安看来,不论是无条件落户还是对社会抚养费的减免,在解决“黑户”过程中一个难以避免的现实,就是那些早前通过缴纳社会抚养费才得到户口的家庭的情绪不满。“应该通过宣传化解矛盾。”李长安指出,计划生育时代的超生都是违法行为,因此缴纳社会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此次的无条件落户并不代表国家认同此前这些“黑户”家庭的违法行为,但基于“黑户”们长时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因此国家作出减免惩处的规定也在情理之中。
李长安提出,公安部开始着手解决“黑户”问题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后续还需要诸多配套机制的建设,比如除了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外,对于一些单位开除超生员工的规定是否也应废除并由国家层面作出明确规定等。“显而易见,解决‘黑户’问题,需要一段过渡时期,也将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李长安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