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居民证制度 需“筑巢引凤”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草案的通过,意味着此前已在一些地方开展试点的居住证制度将铺向全国,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也将进一步打开。这是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意义十分深远。

从近些年各地开展的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来看,主要围绕两条思路:一是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比如,2011年,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等城市先后全面开展积分入户制度,解决了一部分人的落户问题。二是剥离依附在户口上的种种福利,如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但坦白说,剥离户口上的福利进展缓慢,这是导致城市外来人口怨声载道的主要原因。可以说,截至目前,被各方面寄予厚望的户籍制度改革,虽然有很好的探索,也有成功的经验,但总体而言,还不能说令人满意。分析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恐怕还是城市管理者缺乏应有的“筑巢引凤”的思维。城市获得外来人口的贡献,却不愿意投入更多财力去增加他们的福利待遇。从表面上看,很多城市不愿给户口松绑的理由是城市承载力和公共资源有限,实际上是城市的管理者舍不得投入更多资金。于是,在公共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各种“城市病”就不断出现。

户籍改革滞后带来的社会不公,不仅让众多农民工成为城市的“过客”,而且让很多有较高学历的人成为“X漂”,即使很多有房有车族由于人户分离,也缺乏归属感。因此,虽然口号喊得响,不少地方也尝试推行居住证制度,但遗憾的是,户籍城镇化率仍在低位徘徊。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头戏,既关系到居住证持有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城镇化的进程。按照国务院部署,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的通过,说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有不短的路要走。

开弓没有回头箭。笔者以为,要使居住证制度走好、走远,成为户籍改革和城镇化建设的“引擎”,城市管理者就需彻底摒弃“叶公好龙”的做法。一个地方好不好,有没有吸引力,是不是宜居,只要筑好了“巢”,人们自然心向往之。反之,即便说得天花乱坠,也无济于事。
城市公共资源是一种可再生资源。财政投入越大,再生能力越强。比如,加大住房保障投入力度,就能增加保障房供应量,把住房福利从户口上剥离。加大教育投入,进城务工人群的子女就可以不交赞助费上公立学校,就可以享受就地高考。当然,现在更需要鞭策和推动城市管理者积极改革,这也正是居住证制度落地的用意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