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速览
首页 > 华夏财经 > 正文

新食品安全法出炉,严厉打击非法商家

2015-08-13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付平琴 阅读量: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这是习近平提出的四个最严,那么我们的食品标准足够严了吗?

  目前我们又有多少项食品标准,新的食品安全国标体系何时建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对此作出了回应:目前,我国已清理近5000项食品标准,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92项,并将于今年底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基本构建由1100余项食品安全标准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公布,这有利于加强标准制定与标准执行的衔接,增强标准制定的适用性、配套性和针对性。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卫生计生委的统一组织下,发挥执法一线和检验检测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构建最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但是我们知道,在中国很多事情都雷声大雨点小。那么这个最严监管如何避免花架子呢?瘦肉精出现这么多年了,但是仍旧活跃在市场上,这些问题要怎么解决?

  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最严监管,首先是源头严防。抓好源头严防,必须首先在防范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上下功夫。

  首先,在完善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药使用,下力气解决高剧毒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突出问题。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的现场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其次是过程严管。在食品药品监管中要加强日常监管,推进责任“上墙”,公布许可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研究在许可证上“晒”出许可责任人、日常监管责任人的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日常监管的食品检查员每周要到生产经营企业去现场检查一次。接到消费者举报或看到媒体曝光后,要及时赴现场调查取证,同时要及时公布检查信息。

  最后是风险严控。用好抽检监测这个手段。市县两级着重对食用农产品的农药兽药残留、加工和餐饮企业的非法添加问题进行定期抽检;国家和省级主要对大型食品企业、消费量大的重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此外,食药监部门将督促企业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让食品药品全程可控可追溯。

  此外,在问责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对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加大督查考评力度,推动地方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听起来还是蛮靠谱的,就是不知道执行起来是不是也这么靠谱。这个问责方面的问题的确应该好好解决,不然每次出了事,都是一层推一层,到最后不了了之。这样,即使有最严厉的法律也没什么用。

  严厉处置非法商人,像瘦肉精、腐肉这种情节严重的,能处罚到他倾家荡产么?

  在有的国家,食药领域的非法商人往往会倾家荡产,并且终身禁入。中国要想严厉打击这些非法商人,为什么不采用这样的措施呢?

  负责人给我们的解答是,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有的发达国家食品药品业发达,监管起步早,法制体系比较完备,但是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起步较晚,安全基础薄弱,特别是食品行业小散乱问题突出,大部分是小企业,还有不计其数的小作坊、小摊贩。国情不同决定了法律体系不同,不可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法律。

  但是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比如,引入了行政拘留。《食品安全法》第123条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从原先的行为罚、财产罚到现在人身自由罚,对严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升格了一个档次。

  再比如,规定行业终身禁入。《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比如,提高罚款额度。《食品安全法》第123条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毒死动物肉类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修改为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

  除了处罚从严,关于食品安全问题,下一步我们努力的方向又是什么呢?

  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拓宽案件线索。主动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信息。

  二是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打击行动。例如在食品方面,就要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等大宗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目前,我们已联合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起草了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证据转换、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与鉴定、案件信息发布等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重点推动《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出台,鼓励守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在企业登记变更、税务、政府招标采购、土地使用和环评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希望新食品安全法真的能得到严厉实施,尽快解决国内食品安全的问题。一方面可以抢回被进口食品占领的市场,带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这也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得到妥善解决。

查看更多: 食品安全   法律   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