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产生这些疑问是有缘由的,一些地方存在有案不立、立案不破、久拖不决、打击不力、推诿塞责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不公现象,让人怨声载道。比如,李桂英到当地公安局询问杀夫嫌疑人的抓捕情况时,得到的答复竟是“我们很重视,已经对这5人立案展开追逃。但人跑了,如大海捞针,你有线索吗?你有线索我们就去抓”,这恐怕便是典型的推诿塞责、消极应付。就像一网友所言:“这案子其实不难破,杀人(犯罪嫌疑人)与被杀者都是一个村的人,多少有联系,还能人间蒸发了?”
破案是刑事警察的天职,要破案得先寻找破案线索,这本应是警方必做的工作,却让受害者家属承担,这完全是责任转嫁。如果老百姓自己能寻找到线索、抓捕住凶手,还要端着公家饭碗的警察何用?在报道中,当地一民警表示,“不能说李桂英说一个线索,我们就去抓人,我们的经费和警力都不够。”“经费和警力都不够”,或许正是让老百姓自己寻找疑犯线索的原因所在,但经费和警力再怎么紧缺,也不能如此草率地对待一桩命案,否则难以服众。何况,说好的“命案必破”呢?
由此想到“命案必破”,这些年不少地方废除这一提法,认为它不够客观、科学,容易导致弄虚作假,甚至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但从农妇追凶17年看,没了“破案率”和“命案必破”等刚性指标威慑,警察则可能变“懒猫”,以“经费和警力都不够”为由偷懒。地方公安干警如能像李桂英一样执着破案,不知将有多少沉冤旧案得到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