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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议 放好“权”,用好“钱”

2015-11-19 来源:搜狐新闻 编辑:海章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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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的就是紧贴老百姓生活的“权”与“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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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让老百姓顺顺当当、痛痛快快把事办好了,政府的事,很大一块儿也就办好了。

  “权”放好了,“钱”怎么用好?当天常务会也给出了示范。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困难也明显增加。国家的钱,好钢得用到刀刃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无论何时,教育都属“刀刃”。国务院践行并再次强化了这一理念。常务会决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这意味着,我国义务教育保障的重要成果“两免一补”经费,实现了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更加适应城镇化和人口流动加速的现实国情。政策的实施,由中央和地方统一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明后年将新增财政投入150多亿元。

  这笔“多花”的钱,和此前多次常务会决定减税“少收”的钱一样,都不容易,但都属于有战略性眼光的“用钱”,对国家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和价值。李克强在会上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不仅体现了教育公平,也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事实上,相当多的农村人口正是为了子女的教育而进城。进城以后,一方面他们不该受到歧视,义务教育理应得到高质量的保障;另一方面,城市义务教育新增的压力也理应得到纾解,尤其是接受农村学生较多的东部省份城市。当天常务会的这一决定,实际上是对义务教育经费安排的一次统筹改革,意义不亚于2005年国务院决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免费,以及2008年国务院决定的城市义务教育免费。

  教育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儿之一。政府的钱用在这上面,而且是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城乡发展均衡的路子在用,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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