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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被关6年父母被抓 申请两千万国家赔偿

2016-02-03 来源:澎湃新闻网 编辑:大亮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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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站在河南女子监狱的门前,红衣青年宋争光笑了。他已经一年多没见到在里面服刑的母亲了。这一次,他要告诉母亲一个好消息。

  对此,宋争光的代理人蔺文财称,那3万元是他找公安要的医疗费,因为宋争光家里的房子塌了,没地方住,腿被打成了骨折,需要治疗。“如果要说敲诈勒索,是我敲诈勒索。他爸妈被抓了以后,我就去交材料自首,他们都不收。”

  2015年8月17日,项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宋现友有期徒刑有5年9个月,辛连英6年。二人不服提起上诉。9月10日,周口市中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宋争光被解除取保候后,前往广东打工。日前,他辞掉了厂里的工作,想见见为他奔走入狱的父母,顺带申请国家赔偿。

  他说,“这个事情不仅耽误了我读书,还毁了我的家庭,牵连了我的父母。我是出来了,但是案子至今没撤销,而且我的父母还在里面关着。”一道围墙始终横亘在这家人之间,隔绝着他们。

  依此,宋争光向法院申请了两千余万元的国家赔偿。

  他要求,周口中院赔偿他被羁押2354天的赔偿金517220.8元,51个法定假日未回家的加班费共计11103.72元,672个双休假日未回家的加班费共计147777.39元。

  此外,因为他的腿被刑讯逼供至骨折,取保候审后去医院治疗,至今仍有影响。因此,他要求赔偿治疗费和伤残补助费5万元。

  就精神抚慰金,宋争光要求,周口中院支付他被羁押2354天及父母帮他维权两次被判刑的精神抚慰金共计2016万元。

  在他看来,哪怕是这个数额,“也弥补不了对我们家的伤害”。

  2月1日,宋争光收到了河南周口中院的立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称,他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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