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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浴池内偷拍裸照传朋友圈 自述就为赚眼球

2016-01-25 来源:网易新闻 编辑:大付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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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头一天去澡堂洗澡,第二天却发现自己裸照在微信热传,想必又羞又恼,一定特别想把拍照人绳之以法。10日,牡丹江一洗浴中心向警方报案,称一张在自家女浴池内拍摄的照片在微信朋友圈热传。民警经调查将拍照及传播人刘某抓获,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女子浴池内偷拍裸照传朋友圈 自述就为赚眼球

  传播者:

  “我转发,是给朋友提个醒”

  “我们通过技术手段得知,这名在朋友圈中号召抵制洗浴中心的网民是年轻女子马某。”凌警官说,马某被传唤到东安分局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解释,“我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这张照片,一看是我常去的澡堂,又气愤又后怕。”马某说,她转发这张照片,是提醒朋友们别去这家洗浴中心。

  根据马某所述,民警又将在该微信群里发布照片的房某找到。房某称自己是在另一个微信群里看别人发的照片,觉得有趣就转发了。随后,民警找到了该照片的拍摄者、40多岁的女子刘某。

  拍照者:

  “为赚眼球,我得发点更刺激的”

  在东安分局,刘某交代了事情经过。“3日下午两点多,我和两个朋友到这家洗浴中心洗澡,用完餐就准备再回去汗蒸一下。”刘某说,“我也不是故意的。当时路过女浴池,微信正好响了,我低头一看,群里有人在发有趣图片,挺受欢迎的。我想,我得发点更刺激的,不能被比下去了,便举起手机拍了一张女浴池照片,发到了群里。”

  凌警官表示,刘某是该照片的拍摄及传播者,此外房某系传播者,而马某虽然主观是想提醒他人,但也起到了一定推波助澜作用。鉴于发现较早,并未引起严重后果,东安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涉嫌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对马某、房某训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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