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都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谭滨说,“选择了‘对方退出’的,目前配偶已不再从事律师等相关职业;如果选择了‘本人退出’,他们都已转岗到非检察业务部门的非检察业务岗位。”
2015年4月23日,上海市出台的《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中包括,严禁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法官、检察官配偶在上海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上海市从事前述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