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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骑好友摩托车祸 父母将好友告上法庭

2016-01-18 来源:网易 编辑:桃之妖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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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多数人都知道,别轻易将自己的车交给别人开,出了事会很麻烦。可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呢?昨天,记者从叠彩法院了解到了这样一起案件:自己的孩子因开了别家孩子的车,发生车祸致残,孩子父母一纸诉状将对方孩子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

  小玲及其父母在诉状中称,小莉购买摩托车后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且在车子灯光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下,仍请求没有驾驶证的小玲将车开回保管,造成了导致小玲严重伤害的交通事故。小莉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小莉的父母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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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为此特咨询了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的唐律师,他认为,如果是小莉存在要求小玲将车开回去的行为,那么小莉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根据相关法律,小莉父母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小玲作为摩托车驾驶者,开车过程中发生了事故,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过错。

  但他表示,法律也有规定,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则可减轻其侵权责任。比如摩托车持有者小莉,她的父母能证明自己对此并不知情,更不会授意其将车给同学朋友开,则可提出减轻侵权责任的诉求。不过,具体的责任划分及量化还得由法院审理裁定。

  昨天,记者从叠彩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记者也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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