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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女孩遭继父性侵十年后自杀 继父被判13年

2016-01-14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三点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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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经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和同情的“吴江22岁女孩遭受继父10年性侵和骚扰而最终选择自杀”案件有了最新进展,今天(1月13日)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判处继父、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原来,小欣的亲生父母早年间离异,她随母亲一起生活。后来,母亲改嫁,她跟着母亲来到了新的家庭,原本想能够享受到家庭的欢乐,想不到这名来自浙江的继父成了她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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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手写遗书。

  继父称继女自杀与性侵无关,法院认为性侵严重违反家庭伦理

  小欣家人感到遗书中的线索令人震惊,当即通过当地妇联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当天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经讯问,张某交代了曾经强奸继女并多次猥亵的犯罪事实。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在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青云社区,先后多次对被害人小欣实施猥亵、性骚扰。2003年夏季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在家中卧室内,与刚10岁的被害人小欣发生了性关系。

  但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第一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认为小欣在遗书中的描述没有依据。但在随后的庭审中,又承认了在被害人10岁左右时曾实施过一次强奸行为,后来又多次偷拍其洗澡。

  但张某认为,他与小欣之间关系还比较正常,而且强奸已经过了十多年,被害人对事情的经过已经记不清楚,强奸与小欣的自杀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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