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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校长套取288万伙食费 248万用于发福利

2016-01-11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三点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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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11日消息,广西兴安县实验小学食堂通过虚增成本开支,虚造账目,套取学生伙食费288.58万元,其中以各种理由发放教师福利248.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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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发现,在2013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的4个学期中,兴安县实验小学有1500人,时任校长唐某要求食堂每天只采购35公斤肉和150公斤小菜供应学生的早餐和中餐。因此,食堂的实际支出其实仅占学生所交伙食费的26.17%,每个学期都产生巨额利润。为了掩盖这个事实,学校让食堂工作人员造假账,加大食堂开支金额,从账面上看食堂利润为零。

  食堂还有一本真账本,里面记录着真实的成本。食堂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将套取出来的学生伙食费存在银行的私人账户上。为躲避检查,学校每学期造册发放老师福利后,就将名册和真的账本烧掉,只保留假账本备查。

  处理:多名相关人员已被查处

  经查,兴安县实验小学2013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共4个学期食堂总收入508.70万元,其中学生伙食费收入500.83万元,其他收入7.87万元。该校通过虚增成本开支,虚造账目套取学生伙食费288.58万元,其中248.45万元被以各种理由发放给学校50多名老师当福利。2015年春季学期套取的40万元,被兴安县纪委调查发现后要求暂停使用。

  兴安县纪委第六纪工委书记赵某介绍,以前自治区教育部门曾规定,学校食堂允许有20%的利润。2010年自治区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发了《关于全区中小学学生饭堂停止执行综合毛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财基[2010]52号),停止执行先前允许有利润的规定,要求学校食堂零利润,学校教师等非食堂工作人不得从中领取补助。

  但兴安县实验小学将学生伙食费真正用在学生身上的只有26.17%,严重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兴安县监察局就此事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所有领取福利的老师将钱如数退出来,人均退了3.7万元到学校账户,违规套取的288.58万元都追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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