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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相约自杀 2人中途后悔未救人被判故意杀人

2016-01-06 来源:澎湃新闻网 编辑:大亮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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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彼此不认识的4个年轻人相约烧炭自杀。中途两人反悔,爬窗而出,当时另两人还清醒。但两个反悔者将窗门关上,也并未采取报警等救助措施。另两人最终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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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此不认识的4个年轻人相约烧炭自杀。中途两人反悔,爬窗而出,当时另两人还清醒。但两个反悔者将窗门关上,也并未采取报警等救助措施。另两人最终死去。

  爬窗而出的两人,被判故意杀人罪。

  前日,浙江江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谢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谢某、刘某共同赔偿原告方50余万元。

  江西女子刘某21岁, 江山小伙谢某20岁,是中途放弃自杀的两人。22岁江苏小伙赵某,26岁的江苏小伙陈某,则自杀身亡。

  2014年秋,四人通过社交网络相约到江山一起烧炭自杀。

  此前,四人从没见过面。

  2014年11月22日晚,四人进入江山市区一间储藏室,集体烧炭自杀。

  因觉得味道太过呛人,刘某及谢某中途放弃自杀,爬窗出去。两人爬窗时,赵某及陈某还有意识,但刘某和谢某逃出后又将窗户关上,并没采取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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