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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被发现受贿 一公司老总获刑16年

2016-01-01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老米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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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孙河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骆振俊因审查不严,导致1亿余元政府土地储备资金被骗领,2011年被朝阳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4年就在骆振俊的缓刑考验期将结束时,他又被发现收受现金、港币、房产、汽车和玉石等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427万余元。

骆振俊

  □案情

  6本行贿日记曝光

  据了解,在骆振俊涉嫌受贿案的审理过程中,检方当庭出示了行贿人葛某的6个日记本,在日记里,葛某按照时间顺序,记录了从2007年至2011年给骆振俊过节费、其他款项、和田玉、买车、买房的明细。

  根据葛某的证言,其系北京某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为其公司代建的财富花园项目正在进行,并开始筹备机场南线工程,孙河农工商联合公司是代建工程的甲方。因此,葛某希望能与当时孙河农工商联合公司的总经理骆振俊搞好关系。“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骆振俊有决定权,给他财物让他照顾自己的公司,能及时拨付工程款等。”

  女儿结婚索要98万

  葛某的日记中,他第一次向骆振俊行贿是在2007年,葛某在骆振俊的办公室里将一个装着30万元现金的手提袋递给了骆振俊,骆振俊没有拒绝。

  此外,2008年,骆振俊以房子要拆迁需要加盖以得到更多拆迁补偿为由,向葛某要了100万元;以想在顺义新国展附近买套房子为由,让葛某准备了200万元现金。2009年,骆振俊向葛某提出想在城里买套房子,并称霄云里有套房子不错,葛某随即带骆振俊去看了房,先后交纳了10万元定金和400多万元房款。 2014年5月底,为了应付调查,骆振俊特意和葛某俩人补了个换房协议。

  葛某证言及日记还显示,2011年,骆振俊跟葛某说女儿要结婚,想在男方家的县城给小两口买套房子。葛某无奈之下,询问骆振俊给多少钱合适,当时骆振俊回答“百八十万就行”。后来,葛某给骆振俊转账98万元。

  女儿移民索千万港币

  在葛某的日记中,行贿数额最大的是2010年时给骆振俊的女儿办理赴香港的移民投资。当时葛某一下就打了800万元人民币,扣除手续费,折合港币刚好1000万元。

  2010年,葛某和骆振俊闲聊时,聊到了移民。骆振俊称,自己就一个女儿,让葛某看看能不能帮着给办个香港移民。

  葛某证言显示,虽然骆振俊没有明说,但当时自己已经明白了骆振俊是想让葛某给其女儿办理香港的投资移民。

  之后,葛某联系了一家香港的中介公司,按照对方指定的账户打了人民币800万元,扣除中介公司手续费之后,折合港币正好1000万元。

  2014年初,骆振俊被查前,葛某和骆振俊补签了一个投资协议,内容为1000万元港币视同投资合作。葛某称,他知道这是骆振俊为了应付调查而签的“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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