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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015-12-24 来源:新华网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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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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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 深化国税地税合作

  我国目前的征税体制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并同时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管。

  可以说,分税制对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20多年的时间,税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一些瓶颈与问题也逐渐暴露。

  2012年起,我国开始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第一税种,改革后增值税由国税征收,虽然收入仍归属地方,但地税的功能就存在重新定位的问题,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更加迫切。

  “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会呈明显增加的态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

  一些专家也指出,营改增是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契机,国税、地税恰恰在这个过程中加深了合作。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王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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