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后,孔某来到了沈阳,通过网络与女大学生王某相识。孔某伪造了任职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化身为“省检察院犯罪科科长李波”,赢得王某的芳心,并住进王某家中,与之过起了同居生活。
2014年1月,孔某以单位给自己招秘书、给相关领导好处费、随礼、家人生病、酒驾肇事平事等为由,从王某女同学李某手中骗取47700元。
此外,于洪区造化的陈某因琐事与村干部发生了肢体冲突,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为了摆脱罪责,陈某通过熟人找到了化身“省检察院犯罪科科长李波”的孔某。孔某以带其到医院做司法鉴定、帮忙摆平事为由,两次共索要6850元。
诈骗“三进宫”获刑一年半
陈某的姐夫发现有些不对劲,将孔某控制并移交警方。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羁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服刑。孔某和丁某服刑同住一室。本来丁某委托孔某给家人报平安,没想到孔某上午刚被刑满释放出来,下午就去骗夏女士的钱财。
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孔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因孔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孔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责令被告人退赔给被害人经济损失1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