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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处罚6宗大股东违法案 罚款6696万元

2015-12-25 来源:中新网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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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证监会对6宗上市公司大股东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5宗违法减持案和1宗短线交易案,共涉及3名自然人股东、3名法人股东以及3名法人股东的责任人,共对当事人罚款6696万元。

证监会处罚6宗大股东违法案 罚款6696万元

  上述5宗案件当事人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均提出了陈述、申辩和召开听证会的请求,证监会已集中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经复核研究,证监会决定对涉案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对侯建芳处蚍1580万元罚款;对问泽鸿处以870万元罚款;对凯喜雅处以510万元罚款;对东亚真空处以3040万元罚款;对深控投处以570万元罚款。

  1宗短线交易案中,当事人潘国平作为持有上市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六个月内买入又卖出股份,共获利 1,194,445.5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证监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近来,证监会己按照依法审理、事先告知、集中听证、复核等程序要求,对数十宗大股东违法减持、短线交易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当从中吸取教训,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规范信息披露和股票交易行为。证监会将持续加强监管,对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切实履行“两维护,一促进”的监管职责。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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