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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玩具枪金店抢走70万元黄金 被判死缓

2015-11-26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徐丽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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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春节前夕在乐山市中心城区繁华地段,持玩具手枪相威胁,当场强行劫取金店价值人民币414459.90元的黄金首饰。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王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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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匪持玩具枪 1分钟抢走70万元黄金

  1月18日上午9时许,乐山中心城区致江路一金店遭到抢劫。案发时,店方称损失近70万元。监控显示,整个作案过程只有1分多钟。通过警方调查,1月22日下午,专案民警在中心城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审查,王某某曾有作案前科,对于手持塑料玩具枪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且事前有所预谋。而后,公安机关追回黄金项链124根,黄金手链47根、吊坠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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