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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3年女友嫁他人 男友起诉要求退回彩礼

2015-11-21 来源:网易新闻 编辑:海章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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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时下婚姻不成退彩礼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话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告知群众离婚退彩礼要分情况。

  同居,女友嫁他人,起诉,退回彩礼

  麦积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恰与退彩礼有关。男女双方订婚同居三年,却因家庭纠纷导致女方另嫁他人为妻。那么当初订婚时男方给付女方的2.6万元彩礼到底该不该退?

  张某与岳某于2009年11月经媒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2010年3月21日,两人订婚。订婚当日,张某家经媒人给付女方岳某家婚约彩礼2.6万元。订婚后,张某与岳某开始共同生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亦未生育子女。2013年3月2日,岳某因生活琐事负气离开张某家外出。2014年3月,岳某在甘谷县金山乡与当地人王某登记结婚。为此2015年10月,张某将岳某告上麦积区人民法院,诉请岳某退还当初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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