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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不办婚登证明 只管涉台公证等

2015-09-16 来源:人民网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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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那以后结婚离婚该找什么部门?

  民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昨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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