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二审认定,张老太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其主张,驳回其诉讼请求,张先生不承担责任。
男子扶起摔倒老人送医
77岁的张老太是米易县人,家住农村。2014年11月17日18时许,同村的张先生看见摔倒在地的张老太,心想都是认识的亲戚,就将老人背回了家。
之后,张先生还联系了老人的儿子,一起开车将老人送到了米易县中医院。在入院检查时,张先生为老人垫付了230元检查费。
经医院诊断,张老太有粉碎性骨折现象。三天后,张老太转至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治疗。
大约一月后,张老太出院。然而,出院后,张老太称自己是被张先生饲养的羊撞伤的,一纸诉状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 赔偿治疗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共计3万余元。
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及目击证人,这起扶老事件成了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