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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在服务区休息2小时 被收2400元超时费

2015-11-09 来源:新浪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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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华网南宁11月9日电(记者向志强、钟泉盛、王民)在高速公路行车超时也会被罚款。广西一名司机近日就因在高速公路上超时行驶被要求收2400元“超时费”。

  调查显示,全国有多个省区有针对超时车辆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收取“超时费”,究竟是一种打击偷逃通行费等违法行为的合规手段,还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乱收费?

  司机:休息超时被罚喊冤

  广西一名黄姓司机近日向媒体投诉称,他开车走高速公路从南宁回凭祥,因为比正常情况多花了2个多小时,下高速时被告知要交“超时费”,同时收费站称,今年此车已累计超时20多次,需补交“超时费”2400元。

  黄先生则称,自己超时均是由于在服务区睡觉休息所致,缴纳“超时费”不合理。

  对于这一事件,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公司发现此车今年以来有20多次在高速公路区间“短距长时”通行记录。

  由于车主无法对这些“短距长时”的情况进行有效解释,收费人员就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其补缴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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