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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自带酒被收百元“酒具清洗费”

2015-11-01 来源:网易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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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2日,成都市民黄先生因自带两瓶白酒,在卞氏菜根香旗舰店消费后被收取100元的“酒具清洗费”。之后,黄先生较了真,并委托律师对成都卞氏菜根香概念餐饮有限公司提起诉讼。10月29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去年,全国首例“开瓶费”案在成都开审轰动一时。10月29日,武侯法院又受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但开瓶费已不叫开瓶费,而叫“酒具清洗费”。

黄先生出具的收费清单。
黄先生出具的收费清单。

  最高法院去年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新《消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去年的“开瓶费”,火锅店退了,今年的“酒具清洗费”该不该收呢?武侯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自带酒被收50元一瓶“酒具清洗费”

  10月2日晚,在成都武侯区航空路的卞氏菜根香旗舰店的豪包内,黄先生和朋友已酒足饭饱。接过服务员递上的账单:1812元。黄先生正准备付钱,账单中间的一行字引起了他的注意。

  “不对哦,包间费我认,但这100块钱的酒具清洗费是个啥?”

  服务员解释说:“这是自带白酒收取的费用,点菜前曾给你提过。”

  黄先生这才想起,在点菜前,服务员确实提及过包间费和酒具清洁费,但那是在推荐他办会员卡的时候说的,他并未在意。

  “服务员让我办会员卡,说是充3000元送350元,有了会员卡今后的包间费和酒具清洗费都可以免收。”黄先生说,他不常来这家店,因此婉拒了服务员的推荐。

  黄先生不想因为这100元扫兴,要求服务员在账单上盖章,然后付账。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遇到这种酒具清洁费,但在上一家店,他提出这是变相的开瓶费后,对方取消了这笔费用。而这家店的服务员则坚持称“这是我们店的规定”,而且事前已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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