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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公益墓地被收国有 政府派百人强制接管

2015-10-27 来源:网易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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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每每回忆投资湖南省长沙县干杉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却最终血本无归的始末,湘潭商人廖辉都会质疑当地政府的诚信与法治环境。 从2007年开始参与当地的农村公墓建设,廖辉与3个朋友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然而,7年后政策巨变,干杉镇镇政府在没有对墓地资产进行清算和交割的前提下,动用了几百人强制进行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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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纸政令将墓地划归国有

  几位投资商的投诉信上写道:2014年6月24日,长沙县干杉镇政府作出《关于接管干杉镇墓地的通知》,告知7月1日起全面接管墓地。2014年7月1日,镇政府出动300余人队伍、开着警车救护车来到村里强行接管墓地,并在墓地安置新的墓葬。

  饶逢春解释,这次接管没有廖辉等人说的严重。当时他亲自带队,来的只有城管队员和几个派出所的民警,后来是通过做“思想工作”将老板劝出。

  他说,干杉墓地自成立后,存在公墓私营、高价销售、招揽区域外的骨灰安葬等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完全违背了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初衷,更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他说,按照政府规定,干杉墓地只能安葬区域内的几个乡镇故去的人员,接受其他地方的死者骨灰入葬属于“跨界”。此外,公益性墓地的收费十分低廉,但干杉墓地接受外来骨灰入葬时,有的收费甚至高达万元。由于当地村民不断告状,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几次调解、协商未果。

  2011年长沙市政府出台的27号文件——《关于重新公布的通知》为镇政府的接管提供了依据。

  该份文件指出:农村公益性墓地墓穴的收费由县级物价部门制定标准,禁止墓地对外开展墓穴的经营活动,不得向村民以外的死亡人员提供墓穴。

  最为关键的是,该文件规定,对于在该文件实施前已建成或者在建的公益性墓地,要逐步移交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此条政令一下,原来引入民间资本建设的长沙县多个公益性墓地全部划归国有。

  长沙县民政局副局长何铁建说,市里新文件出台后,他们开始对安沙镇、干杉镇和位于跳马乡的凤凰山公益性公墓进行清理、接收。“安沙镇的墓地投入资金小,干杉这个已经搞完了,下一个目标就是规模最大的凤凰山墓地。”

  然而,凤凰山墓地所在的区域因长沙市的区划调整,从长沙县境内划到了雨花区管辖。记者了解到,其性质未变,仍是民资管理。

  “当初结婚的理由竟成离婚的借口”

  2014年7月16日,不忿被逐的廖辉将长沙县干杉镇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撤销镇政府的接管行为,并迁出其强行安葬在干杉墓地的墓葬。

  廖辉在诉状中称,自己和合伙人历经多年投入数千万资金对墓地周边公路及墓地内部进行规划、建设,现园区内已经形成公墓、养殖、种植、休闲一体化的经营形式,依法享有对所租赁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他们说是接管墓地,现在的情况是连同我的苗木、园林一起抢走。”

  干杉镇政府则答辩称,依据长沙市2011年2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该文件实施前已建成或者在建的公益性墓地,要逐步移交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因此,镇政府有权接管。此外,农村公益性墓地依法不能对外承包经营,因此廖辉等人不具有墓地的承包经营自主权。

  “原来招商引资让我们进来时信誓旦旦说有文件有说法,现在则转口就说无权经营违法承包。”廖辉等人说,他们无法理解“当初结婚的理由竟成离婚的借口”。

  饶逢春指出,干杉墓地在廖辉等人经营下,存在对区域外人员销售墓位等非法行为,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

  对此,廖辉等人没有否认。他说,7年来,干杉墓地总计安葬1600人。其中安葬了规定范围内的3个乡镇死亡火化后的村民,还帮助县政府解决了多个政府工程项目迁移坟墓的安葬任务,计1100多人。这1100多人的收费是从最初的400元/位,到600元至1200元/位不等。剩下的 400多名“外来户”的墓穴是2400元/位,加上其他综合费用,有的总计达到1.2万元。

  “政府认为赚这个钱就不‘公益’了,但对于投资来说,肯定是要有利润的。总不能一边要人搞建设,一边要人‘学雷锋’。”廖辉说,他们最不能忍受的是,政府接管了墓地后自己也在做生意,而对投资人的赔偿,一分钱都没有给予。此外,廖辉还说,国家对每个公墓都有20万元到40万元的财政补贴,这些年来没有给自己一个说法。

  长沙县民政局副局长何铁建承认,“资本过来都是有利益诉求的”。他说,由于当年公益性公墓是一个新事物,缺乏经验,上级的政策没有明确墓地建设资金的来源,也没有先行改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就要每个乡镇都去修建一个公益墓地。当时很多地方都要外出招商引资,以至于今天出现了很多遗留性的问题。

  他表示,“当时的文件就是一个允许别人打擦边球的文件”,因为很多具体、关键的问题都没有确定。而当时长沙县南部乡镇修建的公墓,几乎都出现了面积超标、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北部修建的墓地则普遍出现了少有人前来安葬、墓地资源严重闲置浪费的尴尬局面。

  有长沙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2011年的政府文件虽然要求逐步移交政府管理,但至于怎么接管也没有告诉他们,例如土地和其他资产该怎么办?合法的利润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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