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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一房三卖” 中介员工收20万好处费协助

2016-01-19 来源:中新网 编辑:老米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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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宛某做生意失败后急于偿还银行贷款,将一套140余平米的房子以300多万到500多万不等的价格卖给3个买家。中介公司员工乔某为了20万元的好处费,欺骗买家帮助宛某卖房。

房主“一房三卖” 中介员工收20万好处费协助

  在协商中介费时,乔某向王某介绍了另外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说可以少交一半中介费,只需5万元,购买房屋的事宜还由他本人负责。同年11月25日,王某与宛某签订购房合同。该合同并未加盖公章。此后,王某将300万元首付款支付给宛某。王某拿到钥匙后入住。

  2014 年2月20日,王某在网签时发现该房产已被人网签过。当时,乔某谎称宛某是因为有其他债务纠纷,用房子作抵押才做的网签手续,房子并没有卖给别人。等宛某还了钱房子仍归其所有。乔某还提出自己所在的中介公司可以进行资金监管,让王某把剩余房款放在公司的资金监管账户里,还与王某签了补充协议,但协议上加盖的乔某所在中介公司的公章是伪造的。王某信以为真,支付了尾款。

  据悉,乔某所说的资金监管账户其实是宛某找朋友新开的私人账户。在将钱转移后,宛某便让朋友注销账户,并给乔某20万元好处费。乔某则于2014年1月6日从中介公司离职。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本案中第一个买房人朱女士和第二个买房人陈某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宛某继续履行与朱女士的购房合同,并支付合同违约金;退还陈某的购房费用,并支付合同违约金。第三个买房人王某虽已入住,但其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510万的购房款也被宛某投资及挥霍。

  近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宛某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追捕乔某。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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