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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一年当200多回被告 败诉率为零

2016-01-18 来源:网易 编辑:老米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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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于1月13日和14日走访了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并了解到在这一年中,上海三中院所受理的上海市政府成为被告的案件有242件,而2014年上海全市法院系统中,告市政府的案件仅为13件。

上海市政府一年当200多回被告 败诉率为零

  宣判后:用“通俗的语言”解释判决

  据此案的原告袁先生介绍,其于2014年曾向虹口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该区某地段的居民拆迁信息汇总表。当时区政府答复称,相关信息已移交至区档案馆,建议他去档案馆查询。袁先生向档案馆咨询,但对方称没有此档案。一年后,袁先生再次向区政府申请公开居民拆迁信息汇总表。得到“不重复处理”的答复后,袁先生向上海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15年11月,市政府维持了区政府的答复后,袁先生将市政府及区政府告上法庭。

  案件经过简易程序审理后,审判长当庭作出判决,驳回了袁先生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陈瑜庭向袁先生解释了判决理由。陈瑜庭称,袁先生第一次向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时,如果不认可答复,应该当时就向市政府提起复议,可惜袁先生并未这样做。在法律上来讲,就等于是默认了此答复。此次,袁先生申请公开的信息与之前的申请内容一样,属于重复申请,区政府不需要再做重复答复。而且,上海市政府在收到袁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其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记者了解到,这种判后解释的做法,是上海三中院制定的另一条规定。上海三中院副院长璩富荣介绍,法院要求审判长在宣判后,主动向当事人解释裁判理由,而且要用“通俗的语言”,让当事人明白判决的法律依据。

  当事人:感觉多少还是有了些底气

  听完法官的解释,袁先生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表示还是要考虑一下上诉的问题。

  袁先生说,因为拆迁纠纷,他已经不止一次地与上海的行政机关“打交道”了,诉讼也不止这一次,此次来三中院打官司,并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陈瑜庭法官听后表示,实际上就袁先生的实际诉求来看,他只是想得到居民拆迁汇总表,而根据区政府的答复来看,该居民拆迁汇总表已经移交给档案馆了,已经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了。“根据档案法的规定,一般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30年内可以公开。”陈瑜庭告诉袁先生。

  “谢谢法官,这么说我就明白多了,我回去考虑考虑,下一步怎么办。”袁先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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