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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23年一直喊冤 海南陈满案明日再审

2015-12-28 来源:华西都市报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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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3年前的12月25日,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物业管理人员钟作宽遇害。案发后,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1994年 11月22日,陈满被判死缓。从1992年到现在,他已经失去自由23年。20多年来,陈满一直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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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冤案

  罪或冤

  喊冤23年,双亲已老

  1994年3月23日,陈满杀人放火案在海口一审开庭。陈元成夫妇带着四川律师和在海口找到的曹铮律师赶了过去。

  “爸爸妈妈,我没杀人,我是被冤枉的!”一审开庭当天,陈满的呼喊声,让陈元成、王众一夫妇痛心不已。

  当年11月9日,海口市中院以杀人放火罪,一审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第一次收到儿子死缓判决书,陈元成老人感觉就是晴天霹雳。

  老人说,那段时间,正在播放电视剧《阳光下的罪恶》,“电视里面断案也要凭指纹、头发丝这些嘛。”

  甚至老人在等待判决书的那段日子里,连衣服都给陈满买好了,觉得可以接他回家了。

  眼泪哭干了,老人决定申诉,为儿子做无罪申诉。

  夫妇两人坚持每个月向有关部门寄出申诉材料。

  时间流逝得太快,陈元成夫妇从中年变成老年,如今已走向暮年。“别人的退休生活是带孙孙,我们就是为儿子喊冤。”

  老人说,虽然身体越来越不好,但他们还是要拼命活下去,申诉到最后一口气,“要等一个结果,等到儿子回来的那一天。”一方面是父母在监狱外的蹒跚奔走,陈满在狱中也一次次申诉着。

  入狱至今20多年,陈满也从狱中寄出了数十封申诉状。他称自己不服判决,坚称“没有作案时间”。

  在一封申诉状中,陈满这样写道:“1992年12月25日晚6点钟左右至8点多钟,我一直在宁屯大厦海南靖海科技工贸公司的702、703房,有公司的刘俊生、章惠胜等8人证实,公安机关调查了以上8个人,也证实了。我没有作案时间;他们说我杀了人,杀人的刀在哪里?一审未出示,二审未出示。我要求对现场血、指纹进行科学鉴定,好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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