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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占村委会2亩地7年不还 村支书要地遭暴打

2015-12-24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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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1岁的门头沟区军庄村男性村民王某,占用村委会2亩多土地种菜,至今已有7年。村委会多次索要未果,前任村书记还因要地遭到王某殴打,村委会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王某败诉后,仍拒绝归还土地。

  村民劝阻也曾挨揍

  围观强制执行的一名老年村民告诉记者,王某占用村里好几块地种菜,村民无人不知,“王某全家都很霸道、蛮横,村里人比较少跟他家打交道。”

  另一名村民告诉记者,王某还从该块地旁的井里抽水浇菜,使水井水位降低,很多户村民吃不上水。“有一名电工去找王某谈,让他少用点水,或者不要用井水浇地,结果被他揍了两回。后来村里就没人敢说他了。”

  法官 上门调解也遭谩骂

  承办此案的法官王淑霞告诉记者,此前她曾多次去找王某谈话,但王某均以判决存在错误,土地并非他一人所有等种种理由推脱。

  王某的弟弟和母亲也多次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自称是土地的所有人,“王某的母亲还说,村委会想要地,就要先起诉她。”王淑霞称,每一次去王某家,他的母亲都会破口大骂,骂的内容不堪入耳。

  他的弟弟和父亲也非常蛮横,听不进道理。

  王淑霞表示,为了保证此次执行的顺利进行,法院事前做了详细的预案,对王某家的每一名成员冲撞现场都准备好了方案。

  “比如,王某若干扰执行,冲撞法官、法警等,我们就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留等;如果他年近七旬的母亲在现场辱骂、闹事,考虑其年事已高,我们就会把她带到一旁的警车里,进行谈话。”王淑霞还说,为保证安全,防止王某打人或拿利器行凶,8名法警特意都穿上了防刺服。

  不过,王某和他的家人昨天都没有出现在现场。

  王淑霞告诉记者,按照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完毕后半年内,假如王某还占用这块土地,村委会不需再提起诉讼,法院可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假如王某采取过激行为对抗执行,法院可考虑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拘留等。

  案情回顾

  2014年1月,军庄村村委会诉称,从2008年开始,该村村民王某就占用村委会2.1亩土地种植玉米。村委会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腾退该块土地。

  法院查明,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委会,王某未征得村委会的同意,擅自在该土地上种植庄稼等,侵害了村委会对于涉案土地的所有权。

  今年1月,门头沟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将所占用土地上的围栏和庄稼清除并还给村委会。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3月18日,一中院驳回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后,王某仍拒绝归还土地。4月1日,军庄村村委会向门头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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