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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服刑时死亡 妻子上访被判3年

2015-11-29 来源:搜狐网 编辑:徐丽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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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黑龙江延寿县访民葛立梅近日被延寿县法院一审判处3年,并处罚金5万元。法院认为,其13次敲诈勒索当地政府4.5万元,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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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一审判决书也载明,在一审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葛立梅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葛立梅不具有敲诈勒索的主观要件,被告人葛立梅上访的目的是找双鸭山监狱要求赔偿,只是由于被告人的户籍地在延寿县寿山乡,所以寿山乡政府负责接访处理,否则与寿山乡政府无任何关系;葛立梅没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寿山乡政府给被告人的钱是自愿的赠与给被告人的困难生活补助费。

  而一审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也回应了一审时辩护人的说法:被告人明知应当按照诉讼程序解决其丈夫死亡问题而拒不提起诉讼,因而采取非正常上访的形式向政府索要钱财,并且明知其丈夫已死亡而采取欺骗手段为分得耕地将其户口迁至延寿县,其主观上具有不正当目的性,同时在政府工作人员劝返过程中,以种种借口索要钱款,并让政府向其提供的卡内汇款,具有勒索的故意,并且实施了勒索的行为,虽辩解不是上访延寿县政府,但其主观上具有勒索国家机关的故意。

  目前,葛立梅已提起上诉。葛立梅的上诉状上写道,法律只允许政府支付合法的费用,如果是敲诈,政府应当报警,而政府13次被成功敲诈,证明政府官员失职渎职,应受相应处分。并且,给钱时说是救助金,多年后却改口说是敲诈,政府的做法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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