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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养老金吃紧应拿出政策 但不应突破法律底线

2015-11-19 来源:新浪新闻 编辑:王春雪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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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透露: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扣除财政补助后,当期收不抵支省份达到22个。这一数字在2011年为12个。有学者称,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动用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有结余的基金来实现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保发放”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地方官员自叹为这种资金周转担着“掉乌纱帽”的风险。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一些地区动用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来实现养老金的“保发放”,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地方官员自叹“担着‘掉乌纱帽’的风险”,说明很清楚挪用行为已经违法了。

  从表面上看,地方政府违法挪用其他社保基金“保发放”,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由于目前养老金还未能实现全国统筹,所以统一调度使用基金还无法实现。省级统筹虽然实现了,但省级财政给的钱不足以弥补缺口。而地方财政收入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也增长放慢了。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挪用其他社保基金来保障养老金发放似乎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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