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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网约车低价是暂时的 兼职车不允许

2015-10-15 来源:转载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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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对几个焦点问题一一给出回应。

  5、专车的低价还会持续吗?

  答:低价前提是牺牲乘客安全

  解晓玲:办法实施后预计网约车价格比现在价格会有所提高。目前大家认为这个价格比较经济实惠,但是,这种服务低价是在牺牲了乘客部分安全权益来获得的。另外,专车在市场拓展初期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投入了巨额的资本,给乘客奖励和优惠,乘客享受了低价的服务。从长远来看,低成本的价格只能是暂时的,是不可持续的。长期来看,价格必然有一个合理的回归。

  6、拼车、顺风车以后不合法了吗?

  答:按成本分摊原则合理收费

  程世东:办法第一次从国家层面提出顺风车和拼车的概念,意味着是一个鼓励的态度。按照成本分摊的原则来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比较合理的。但管理办法中提到,禁止以拼车顺风车的名义来进行经营行为,这也是应该的。

  7、专车管理会造成新的垄断吗?

  答:网约车不会走出租车老路

  徐亚华:总体上,网约车更注重发挥市场作用,不仅不用担心走上传统出租车老路,而且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还有助于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的安全、快捷、优质服务水平。

  8、如何看待出租车行业改革?

  答:地方可根据自身特点探索

  徐亚华:上海、义乌都出台了方案,这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的有力探索,因为出租汽车从性质来说是地方事权,国家层面是顶层设计,很多操作都是地方政府来制定。我们支持和鼓励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来探索符合实际的出租车的改革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车的改革。

  程世东:我认为地方法规有几个原则性的东西,第一是私家车要转变性质,其次是出租车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要交给行业主管部门,毕竟政府才是代表老百姓的利益,才是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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