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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被举报受关注 “联合办公门”不应悄悄关闭

2015-10-14 来源:转载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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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京东商城作为企业,竟然能直接入驻监管部门,如此“运动员”与“裁判员”联合办公的场景令人愕然。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深陷舆论漩涡的北京市工商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进行回应,但仍有几个问题亟待厘清……

  北京市工商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表示,“联络员制度”是其针对电商企业展开的制度创新,原则上,辖区内所有电商企业都可以派联络员配合解决消费投诉。实际情况是,基于办公条件的限制,只有京东派驻了联络员。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3年至2015年间京东因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原因累计被处罚277次。这只是被查证处罚的数字。

  按照王海的描述,京东的投诉和举报案件数量巨大,仅2013年就有3000多件。面对这样一块“多事之地”,工商部门召集企业“联合办公”自是能减轻工作压力,问题是,当所谓制度创新成为“量身定做”,对于其他电商而言是否还有公平可言?

  长期同在一个屋檐下,工商部门是否还能秉公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王海指出,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某峰的客户级别为“金牌客户”,收货地址与北京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地址一致,消费金额加起来大概7万多元,多张购物订单用“礼品卡”和“优惠券”抵销后,实际支付金额为0元。

  下属联合办公,科长购物免单,这难道只是一种巧合?

  按照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充值购物卡,必须留存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此事过后,有媒体记者在京东官网购买礼品卡,发现不仅不需要实名登记,而且可以随意选取发票名称。

  本该履行监管职责的消保科科长,何以理直气壮地“笑纳”且“消费”?这到底是一种个人行为,还是一种大面积沉沦?

  电子商务方兴未艾,无论是为了维护行业的秩序与发展,还是为了捍卫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京东商城与工商部门的“联合办公门”不应该就此悄悄掩上。

  期盼真相的同时,公众也在期盼着更加规范的行业秩序,以及更加严密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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