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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教辅图书不得插播广告

2015-08-31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何亮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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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新广告法》规定严禁在中小教辅上插播广告,同时,严禁未满十周岁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新广告法》新规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严禁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未满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严禁作为广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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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教材教辅市场穿插广告早已非新鲜事,点读机、学生电脑,眼睛,提神饮料、护眼灯等,各类产品广告五花八门,也让不少学生家长在为孩子选购时哭笑不得。 “孩子对事物的辨别能力有限,商业目的的广告穿插在教辅图书中,干扰了学生的注意力,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身心健康。”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家长朋友的担忧绝非偶然,市面上为利用教辅图书作广告宣传的经营者大有人在。对于《新广告法》严禁教辅书插广告的规定,不少家长表示,禁止教材教辅中做广告,是对孩子身心健康的一种保护,这种做法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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