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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端”出家族化、公司化的地下钱庄

2015-08-27 来源:网络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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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公安部开展严打地下钱庄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已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洗钱案件30余起,其中很多都是一些家族式地下钱庄的存在。

  和辽宁丹东、广东深圳不同,佛山案件呈现出“公司化”的特点。经佛山公安初步审查,2013年至今,以陈某某和谭某某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在佛山注册登记16家公司,专门从事地下钱庄、编造及虚开发票、骗开承兑汇票等违法犯罪,涉案金额超过200亿元。该犯罪团伙还私刻300多个公司公章,其中涉及诸多知名上市公司。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警方介绍,地下钱庄已成为一种职业化的非法买卖据点。他们有着固定的地点、客户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在“信任”的前提下,不少客户都已经不再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而是通过电话敲定交易数量后,先将资金汇到地下钱庄,交易双方根本就不需见面,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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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钱庄标榜‘诚信经营’的‘行规’,这是靠不住的。”曹启南说,这种“信任”的重要前提是打算兑换外币的汇款人必须先把钱打到地下钱庄的账上。一旦后续某个环节发生问题,汇款人的钱款去向就很难查找,难免蒙受经济损失。陈某某损失800多万元就是例证。

  “地下钱庄本身涉嫌违法犯罪,一旦东窗事发,所有的交易账户都将因为涉案被冻结,那么曾经通过地下钱庄汇款账户的资金也将接受审查。”曹启南说。

  据获悉,今年4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已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洗钱案件30余起。其中,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今年以来全省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7起,同比增加3倍多,抓获嫌疑人91人,涉案金额超700亿元,查扣、冻结涉案资金超2亿元,为去年同期3.8倍。这17起案件中,16起是在4月1日专项行动开展后破获的,分别为深圳7起、东莞6起、江门1起、珠海1起、佛山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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